各县(市、区)征稽所、处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在全市征稽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行风评议 工作 方案
襄樊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 2008年8月11日印 关于在全市征稽系统开展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主管部门有关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征稽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全市征稽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全市征稽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文明执法,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整治和预防行业不正之风,促进法制征稽、服务征稽、责任征稽、廉洁征稽、效能征稽建设,促进襄樊征稽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1、改进工作作风。深化执行力大讨论、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廉政征稽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法制意识、效能意识、实干意识、节俭意识和廉洁意识,使广大征稽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务实高效。 2、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征稽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电子审批,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征费程序,强化行政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使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办事质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 3、纠正不正之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以罚代管、以罚代收、以罚创收,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使执法更文明、管理更规范、服务更诚信、绩效更显著。 4、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费征收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办事规则、运作流程、行为标准,形成行之有效的立体监督制约机制。 5、创建文明行业。大力加强征稽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完善具有征稽特色的文明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真正做到工作职责明确、服务标准具体、管理体系规范、办事规程公开、社会监督顺畅、考评制度透明和奖惩严格兑现,使全市征稽行业政风行风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评议对象 全市征稽系统每个单位都是民主评议的对象,每个征费“窗口”和征稽人员都是征稽形象。评议对象包括处机关各科室、处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征稽所。 四、评议内容 以优化环境,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题,重点评议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查领导体制是否健全,看是否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专班;二查工作机制是否完善,看是否有方案、有动员、有宣传、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三查运行程序是否严谨,看责任是否明晰、目标是否明确、机制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社会是否公认、群众是否满意。 2、征稽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建设情况。一查执政理念,看是否急车主之所急、想车主之所想、解车主之所难;二查行政效能,看行为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完善、机制是否健全、工作是否高效;三查工作作风,看服务是否便民、为民、利民、惠民,是否存在“四难”即“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四查业务流程,看是否高效快捷。 3、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公开情况。一查规费征收政策、依据、标准是否公开;二查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力。 4、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情况。一查执法理念,看是否以执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二查执法是否严格公正,看有无执法不严,擅自减免规费,随意处罚和乱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三查执法是否规范,看有无违反法定程序、越权行政、以罚代收、以罚创收,以及不文明执法、甚至野蛮执法等问题;四查执法是否廉洁,看有无乱用职权、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吃拿卡要报等现象。 5、严格管理,加强征稽职工队伍自身建设情况。一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是否落实,看有无乱设帐户、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存在;二查廉洁自律规定是否认真落实,看有无奢侈、腐化、贪污、受贿等违纪违规问题存在。 五、评议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上旬) 1、层层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召开专题动员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做到征稽干部职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做到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我为行评工作加一分。 2、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板报、标语、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步骤、方法和目标,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举措。 3、主动查摆问题。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通过互联网、专线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和征集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行评代表、广大车主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外界提出的具体问题,要认真梳理归并,认真分析研究,认真整改落实,认真沟通反馈。 各单位要在8月12日以前写出详细的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市处行评办。 (二)纠建并举,集中评议。(8月中旬-11月份) 市政府纠风办将采取第三方评估、集中评议、县(市、区)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市、县纠风部门将通过问卷调查、公布举报电话、政风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举报、明察暗访、聘请行风督察员等多种形式收集各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适时向各单位通报,督促加强措施,认真整改。 各县(市、区)征稽所要积极与各地纠风部门衔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处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改。(11月份-12月份) 各单位要将提高认识、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提高征稽人员素质贯彻于行评工作始终。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赢得行评人员及广大车主的理解与认同。 六、评价体系 评议实行全市统一,分级考核,分别计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第三方评议结果60分,集中评议20分,县(市)区评议20分。综合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第三方评议包括问卷调查、随机抽访、“上线”测评等,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集中评议大会将于10月下旬召开(县市区评议将在10月中旬前完成),集中评议大会由市纠风领导小组主持,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开展面对面评议。集中评议大会主要内容为:被评部门汇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组织现场测评,当场公布综合评议结果,并由市纠风领导小组通报结果;对不合格单位列入下年度进行重点评议。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征稽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市征稽处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处党委书记杨勇、处长马卫东任组长,副处长肖昌富、陈惠田、程圣元、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琳任副组长,处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行评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任琳(兼) 成员:张刚、陈长金、李时民、孙光喜、严华强、周昌明、姬振新、常又新、董民娟、刘显强以及处直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人。 办公室主要负责沟通联系、活动策划、任务分解、目标下达、跟踪督办、资料整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具体工作根据职能分工,由机关科室、处直单位和各征稽所负责督办落实,并按时保质保量反馈到行评办公室。 处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征稽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要将实施方案、工作专班等资料于8月12日前报市处评议工作办公室。 八、几点要求 总体要求: 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纠建并举,注重实效。 具体要求: 1、强化学习,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学习《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樊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步骤、方法、目标和要求。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班子成员要按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3、分工负责、认真履责。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方针,各单位要按照职责不变、责任不变、对口衔接不变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全力以赴做好职责分工范围内或评议工作专班交办的各项工作,不得推委扯皮,不得上推下卸,不得转嫁工作任务。市处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总要求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总责,处机关、处直各单位、各征稽所要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负全责。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民主评议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人人参与评议的氛围,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车主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政风行风评议期间要及时印发行评工作简报,及时报导行评情况,指导行评工作。 5、规范程序,突出重点。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把广大车主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最突出的问题纳入自查自纠的重点,要对查处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分析产生的原因,突出重点深入整改,做到知错即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 6、严格要求,严明纪律。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以好的作风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发现案件要立即查处,特别是对评议期间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一律从严查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要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对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实行跟踪问责,一票否决。 7、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各单位开展行评情况要及时向市处行评办沟通反馈,反馈方式可采用发传真、发邮件或派联络员当面汇报。要积极争取行评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主动加强与行评办派驻行评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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